大家好,乐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购买软件会计处理,购买软件账务处理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购入的软件,如果金额不大,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依据为会计重要性原则。
2、如果金额较大,不能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的,计入无形资产。
3、因为企业购入的软件,取得的是使用权,不是该软件的所有权,即软件发行方除向该企业销售外,仍然可以向其他企业销售。
4、按企业会计准则认定标准,这种情况下应该将购入的资产计入无形资产,并在使用期限内摊销,残值为零。
5、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规定,无形资产通常情况下是体现一种权利,即便有实物载体,比如说软件可能依托光盘,但价值却不是光盘本身,而是要通过权利的使用实现其价值;固定资产则不同,它是要通过对其实物的损耗实现其价值;长期待摊费用,严格意义上说是一种费用,是“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6、 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均属于企业的一种长期资产,对企业的损益影响也都是一年以上,但具体核算内容是有区别的,不可混淆使用。
7、 外购的办公软件通常情况下,应该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8、原《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条曾规定,购买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软件,未单独计价的,应并入计算机硬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年摊销;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
9、这条规定与现行准则也没有实质性的矛盾。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