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乐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什么是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具有什么法律效力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所谓中标通知书,是指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的通知其中标的书面凭证。
2、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应当简明扼要,只要告知招标项目已经由其中标,并确定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即可,中标通知书主要内容应包括:中标工程名称、中标价格、工程范围、工期、开工及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
3、对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也应当同时给予通知。
4、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还应退还这些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法律效力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
6、而招标文件实质上是招标公告内容的具体化,所以也属于要约邀请的范畴。
7、所谓要约邀请,依照《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8、所谓要约,依照《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9、从合同法意义上讲,招标人的招标是指招标人采取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以吸引其投标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
10、投标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发出的包括合同主要条款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属于要约。
11、但招标文件又不同于合同法意义上的一般的要约邀请,本法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内容等方面作了严格规定。
12、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13、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4、投标文件也不同于一般的要约,本法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内容也有明确规定。
15、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6、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17、该法还规定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问题。
18、可见,本法对作为要约邀请的招标和作为要约的投标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招标人和投标人的相关行为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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