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家好,乐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大家好,乐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知悉国家秘密,是指合法了解、掌握国家秘密。
2、知悉国家秘密的原则是:根据工作需要。
3、知悉国家秘密不是政治待遇,更不能以行政级别的高低来确定知悉国家秘密的范围。
4、确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是定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保密工作的关键环节。
5、《保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对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接触范围提出了原则要求。
6、规定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或机关、单位的范围,由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限定。
7、接触范围内的机关、单位,由其主管领导人限定本机关、单位的具体接触范围。
8、同时还规定,工作需要时,上级机关可以改变下级机关、单位限定的国家秘密接触范围。
9、目前,有些机关、单位以行政级别作为知悉国家秘密的条件,致使一些不应当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知悉了国家秘密,扩大了知悉范围,失去控制,造成泄密;另一方面,应当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却不能知悉,无法开展工作。
10、因此,各机关、单位在定密工作时,应当以工作需要为原则,及时、准确地划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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