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乐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相对主义认识论庄子,相对主义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相对主义(relativism),是一种形而上学、唯心主义的哲学学说。
2、它的主要特征是片面地夸大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抹煞其确定的规定性,取消事物之间的界限,从而根本否定事物的客观存在。
3、在认识论方面,相对主义夸大人们的认识的相对性,把相对和绝对完全割裂开来,否认相对中有绝对,否认客观的是非标准。
4、相对主义是诡辩论的认识基础,它把一切都看作是相对的、主观的、任意的,取消了真理和谬误的客观标准,为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大开方便之门,成为进行诡辩的最应手的工具。
5、 相对主义是一个哲学课题,强调真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因为真理以其他条件(例如认知体系、社会文化特性、阶级、时地等)为尺度而不以对象为真理尺度。
6、传统哲学所说的“真理”,来自认识主体的认识行为与其对象相符合,但相对主义则认为真理只取决于认识主体。
7、形上学的相对主义否认任何绝对存有,而一般的相对主义通常对始元(参 289)的问题避而不谈,只探讨人和实在界的关系。
8、认识论的相对主义否认存有的有效知识之可能性,而伦理学的相对主义则一味否定道德上的普遍义务规范的存在。
9、 (1)知识与道德方面变动不定的条件应用在个别事物就成为一切事物的尺度,应用在社会特性与文明特性上,如在情况伦理(situation ethics)、阶级、种族道德等亦成为其尺度。
10、这些条件也许是心理学上的、也许是社会学或历史学上的。
11、这些条件若随认识主体对目标的知识转变而改变,则此时的“真理”指一切有用的事物,如实用主义所主张;或指凡有助于生命适应环境的事物,如进化主义所强调的。
12、 (2)除了上述这些不同的条件之外,早有一种较广义的相对主义,认为人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获取普遍有效的知识,此有限的范围有下面的一些可能性:1)只局限于表面的层次(现象主义、康德的批判哲学);2)感觉与事件(感觉主义);3)经验到的可检证事物;3)只局限于个别事物本身,如唯名论所主张;4)或不提可知的层次,祇一味相对地探讨有关实在界的一些经验。
13、 (3)相对主义坚持真理是相对的,例如某事物对主体甲是真理,对主体乙就不是真理了,这显然相反了矛盾律。
14、再者,固然所有知识和行为都受到主体的各种条件的限制,但一味强调这些条件才是真理标准,那是对于思想与存有的一些基本概念,如本质、附质、类比等混淆不清所致。
15、此外,相对主义否定真理的普遍有效性,这是自相矛盾的说法,因为这种说法若是事实的话,则它本身就是“普遍有效的真理”了 “相对主义”是一顶令人不安的哲学帽子。
16、 即使像罗蒂(Richard Rorty )这种典型的后现代主义者也不愿背负“相对主义”的恶名,而将自己的观点称为“种族中心主义”。
17、问题在于,换个名称不等于摆脱了相对主义。
18、我认为,真正克服相对主义的关键是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建立起客观性。
19、 我们应该首先澄清“客观性”的涵义。
20、我们必须承认,在人文社会科学中没有脱离人的纯粹客观的经验和真理,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也无法将事实的因素与价值的因素截然分开,因此,我们所说的“客观性”就不是指那种超越的自在真理和自在之物。
21、归根结底,哲学关心的基本问题是“基础”或“始源”问题,它追问知识得以形成的决定性原因。
22、既然人文社会科学中存在着对“本文”的众多不同解释,而且这些不同解释源自于人的不同主观性和价值观念,那么要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建立起客观性,就必须回答人的主观性和价值观念为什么东西所决定。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